1、老井地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老井地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为切实加强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本管理制度: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五)列车有红尾灯。(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车场轨道型号不得低于 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2、。(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三、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机车出井后,必须用电话与调度室进行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行。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有以下规定:(一)地面车场行驶机车的台数不得超过 3 台;(二)地面车场机车牵引数量为每次 35 个矿车;(三)顶车极限位置:在地面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道岔不得小于两个矿车的距离。五、调车顺序(一)西翼煤车地面车场调车顺序重煤车出井时,从 1道岔3道岔,行走 4轨道,至 7道岔处,机车与煤车组脱离,机车沿 6道岔行走 3轨道回 1道岔,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7道岔到 1煤翻笼
3、,翻煤完成后,机车沿 4轨道经 1道岔至 3轨道,调空车组入井。(二)东翼煤车在地面车场调车顺序重煤车出井时,从 1道岔至 2、3、4#道岔,行走 2、3轨道,5#、6#至 7道岔处,机车与煤车组脱离,机车沿 6道岔行走 3轨道回 2道岔 2、3道岔调头,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5道岔、9道岔到 2煤翻笼,翻煤完成后,空车经 15道岔至6轨道,机车沿 9道岔至 1道岔、调空车组入井。(三)碴车在地面车场调车顺序重碴车出井时,从 1道岔4道岔,行走 2轨道,至 10道岔处,机车与碴车组脱离,机车沿 11道岔12道岔,行走 7轨道8道岔、5道岔调头,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11道岔到电动碴翻笼,翻碴完成后
4、,机车经 12#、11#牵引空车组沿原路返回,调空车组入井。六、行车作业过程中司机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一)严格按照灯光信号系统指示和跟车员信号指挥开停车。(二)除车场(或处理事故)以外,不得进行顶车作业。(三)双控机车,不得在靠矿车一端司机室进行操作。(四)在调车过程中,不得脱钩顶车。(五)在行车期间,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进入车场前必须减速,鸣铃报警。七、行车过程中跟车员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一)严格按运输调度员的行车指令或信号指挥机车司机发、停车。(二)负责与井底车场或其它区段机车跟车员的联系。(三)跟车时,必须站在列车最后一辆矿车上。(四)顶车作业时,不得在列车上指挥开车,严禁用木棒或其它物件顶车,严禁顶车入翻笼,严禁异轨牵引。(五)严禁异轨牵引作业。以前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