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顺槽设备列车处使用电钻安全技术措施运输顺槽设备列车处使用电钻安全技术措施一、概况为改造 22201 运输顺槽设备列车处的水箱,在水箱中部打眼,安装浮漂,上部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当水满溢出时,报警装置发出警报,需使用电钻进行水箱的改造工作,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二、组织措施:施工单位:综采队施工时间:2011 年 5 月 14 日安全负责人:崔英杰项目负责人:郝邵峰技术负责人:张帅三、安全措施1、电钻入井前,需在平地进行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一切正常方可投入井下使用。2、在井下使用前必须再对电钻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查看电钻是否完好,必须保证电钻完好无损时方可开始施工。3、作业
2、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4、在使用和操作电钻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 0.7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5、在电钻操作过程中,严禁将钻头对着自己或他人。6、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手柄,打孔时将电钻抵在设备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7、操作电钻时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8、电钻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9、施工结束后必须收齐所用的材料和工具,确认施工地点无异常后方可离开。10、每次凡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严格按本措施作业,否则不允许参加此项作业。综 采 队201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