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针对生产现场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的监测手段,强调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的要求。该规定明确了报警器选择应满足的功能、结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防爆合格证,并达到特定防爆等级,同时需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且受外界干扰小。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情况,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设置地点、数量、方式需严格遵循设计规范。安装场所应注意气体密度、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校验工作需获得市级计量部门书面许可,涵盖标准气体、仪器、方
2、法及人员资质。管理方面,机动部门为主导,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部门监督落实。规定还详细列出了各管理部门的具体任务,包括新增报警器施工验收、检修计划制定审核、运行状况检查考核、制度制订等。最后,强调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与维修人员,完善标定手段,并对玩忽职守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石油石化行业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在这些场景中,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的风险。本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也涵盖了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所有涉及上述危险气体操作的企业,无论是从设备选型、安装配置,还是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均需严格遵守此规定。这有助于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