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带运输巷安全措施皮带运输巷安全措施一、概况现施工的皮带运输巷由于岩石坚硬,采用综掘机破岩困难,经研究决定采用放震动炮配合综掘机施工,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方法1、采用先放震动炮再配合综掘机施工的方法,放一次震动炮可割两个循环。2、使用 7665 型风钻打眼配六棱钎子湿式打眼,炮眼布置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打眼前要对风钻风水管等进行检查,打眼完毕,要用压风将所有炮眼吹干净,然后将所有工具放在安全地点。三、爆破材料炸药:使用 2#岩石乳化炸药。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5#,总延时130 毫秒;母线:采用铜芯线缆,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发爆:MFB(D)-200 型防爆发
2、爆器。四、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毎眼装药量为 400g。5、起爆方式使用 MFB(D)-200 型发爆器,严格按规定要求装药放炮,联线方式为串联联线。三、安全技术措施1、每次放炮前要把掘进机退出工作面至少 20 米以外的安全距离,并闭锁把附近的瓦斯探头、电缆、掘进机照明灯、油管、风筒等用废旧皮带保护好,以防放炮崩坏。2、每次放炮后,工作面附近 30 米范围内要及时洒水降尘。3、加强敲帮问顶和顶板管理。4、 每次放炮后,要及时进行永久支护,不得空顶作业。5、 每次放炮后,粒径大于 300mm 的大石头要停机处理。6、放炮时,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时,装药量不得大于 150g,炮眼封满炮泥;炮眼
3、深度为 0.61.0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2;炮眼深度为超过 1.0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米。7、放炮时,要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保险”制度,瓦斯浓度大于 1.0%时,严禁装药放炮。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打眼;爆破地点附 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爆破。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 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 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 0.5m3 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 2时,附近
4、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 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9、装配引药前,必须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准备好炮泥,损坏的水炮泥应交回药库。10、装配引药数量必须由爆破工根据现场要求确定,不得由他人代替,并由专人负责监督,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扭结。11、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1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1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14、引药装配以后,必须点清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以防散失。15、装配引药必须符
5、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16、定炮前,爆破工、班组长、按照现场要求对炮眼深度、炮眼角度、炮眼位置、围岩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定炮。17、定炮前必须对放炮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进行清理。班组长负责对炮眼内的煤、岩粉进行清除;班组长负责对放炮地点 3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18、装药时,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19、炮眼间距:在岩层中眼距不得小于 0.3m。20、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用发爆器进行网路导通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
6、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21、迎头爆破严格执行拉线躲炮制度,躲炮距离为:拐弯巷道大于 75m,直线巷道大于 150m,并设掩体。其躲炮距离从距起爆地点最近的一个炮眼算起。2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并组织人员撤离警戒区,人员撤离不彻底,不得安排放炮。设岗、撤岗必须由班组长安排,其他人员无权设岗、撤岗,班组长没有下达命令撤岗时,不得随意撤岗,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