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电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井下电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建立必要的电缆运行维护制度建立必要的电缆运行维护制度a.定期预防性试验制度 对运行中的高压电缆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可以发现电缆的受潮、脏污、局部缺陷及缺陷的性质等情况,对试验中不合格的电缆进行及时的更换。b.电缆的防护与裸铠装电缆的防腐制度 在对井下巷道进行整修、粉刷和冲洗作业时,必须对电缆线路进行保护,整修结束以后要重新将电缆悬挂好。摘挂带电电缆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应有防止崩坏电缆的措施。 铠装电缆应定期进行涂漆防腐,其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采区、运输大巷的电缆不超过 2 年,立井的电缆不得超过
2、 23 年。c.井下供应电缆审批制度 井下采掘工作面应预先作出供电设计,经程序审批后配给电缆与设备,安装完毕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对已拆除或不再使用的电缆要限期出井。(2 2)电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电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a.定期检查电缆运行和悬挂情况。日常维护的专责人要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b.线路及线路中的连接器(件)温度。c.移动设备的电缆,应由移动设备专责人(移动设备的操作者)班班检查。掘进巷道或工作面附近电缆余下的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的情况下盘圈。电缆应严防炮崩、其他外力冲击或用力拖拽。d.矿高、低压电缆管理专职人员,根据电缆管理要求实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限期处理与复查。e.高压电缆的铠装层,若出现断裂、松动应及时绑扎,立井井筒的高压电缆应由两人同时进行检查维护。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