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井底大巷电缆需吊挂,吊挂时需用电锤打眼,为确保施工安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措施:一、施工组织施工时间:施工单位:机电二队施工人员:施工安全负责人:二、施工安全措施1、电锤所用的电源是由照明综保提供的,接线要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接线工艺及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除电锤外,其它必须接线完好。2、使用的插座要用绝缘胶布包好,防止有水滴等杂物落入插座内。3、变电所内值班人员要注意一旦照明综保跳闸不要立即送电,要和施工地区电话联系,确认可以送电时方可送电。4、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无破损、不老化、测量其绝缘电阻,在 2 兆欧以上。5、电
2、锤需完好无损,防护装置齐全。6、施工前要预先检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情况或浓度超过 0.1%,严禁施工。7、施工前,安监部要派一名安监员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准许进行作业。8、施工时要尽量在干燥的地方操作使用,严禁在淋水下工作。9、施工负责人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监测瓦斯浓度。10、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电锤的绝缘防护情况,手持处若有破皮等现象,要处理后再用。11、施工使用电锤照明综保当班使用后,要升井,不准留在井下。12、注意车辆通过施工地区时,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将人员和工具撤到巷道安全处,等车辆通过后方可施工。13、要保护好电缆,随使用、随吊挂,严禁乱仍乱放。14、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收拾好施工中所用的工具等,方可离开。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