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贯通和开口的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和开口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在采掘过程,为了贯通和开口的需要,做到合理布置须在一定的范围或一定长度贯通巷道,形成联络,开切眼等,为了保证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一、巷道贯通时安全技术措施。1、对于巷道的贯通,一条巷道放炮时,另一条巷道煤壁上的小煤块受到震动掉落时,应停止一条巷道的作业。2、选择风量较好,距离较短的巷道作业,另一条巷道打好临时栅栏,挂上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3、对以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瓦检员必须按程序对该停工的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密切观察其情况是否有异常。4、作业巷道应严格一炮三检制度,不得擅自放炮,必须由停工巷道检查瓦斯的瓦检员,放炮员返回后,且
2、二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为放炮的安全指数,两个巷口专人警戒好,才允许装药放炮。5、贯通后,应立即停止停工巷道的局扇,防止风流紊乱,形成合理通风,等风流稳定后方可作业。二、开口的技术措施1、开口时,必须按长度、方位角、选择地点开口,不得随意开口。2、四不开口,顶板有断层、破碎处、淋水处、巷道超宽处。3、开口处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断层、无破碎带处,严禁开对口。4、开口前,对选定的地点处,必须加固支护,按规程规定开口,不得损坏开口处的顶帮。5、开口要求,高 2 米,宽 2.2 米,按所定的方位角成直线,及时支护,严禁超空,最大超前距为 1.5 米。6、开口时必须缩小口径,以免扩大断面范围。严禁盲目对切眼和其他巷道的开口。惠水县长田乡金顺煤矿201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