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下使用手电钻的安全措施关于井下使用手电钻的安全措施编写审核防尘员施工负责人调度室安检科机电区通风区总工程师一、情况说明:使用地点: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二、安全措施:1、开始工作前,必须清除工作地点 10 米范围内的易燃杂物,并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工作地点前后 20 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且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在 0.5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2、有专业人员负责安全并佩戴瓦斯便携仪、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过程中,瓦斯检查员跟班作业。3、工作地点必须有专用洒水管路,工作前洒水除尘,并备有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安全员须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可靠。4、手电钻入井前必须检查手电钻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下井使用。5、接线时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6、在使用手电钻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水,防止手电钻渗水漏电。7、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停电停风等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或矿有关领导。8、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手电钻尽快出井。9、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接手电钻的开关的喇叭嘴,是否用挡板堵死,是否有失爆,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出井。三、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