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讲解了针对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在特定区域的分布和管理,详细描述了这些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的具体情况。文中指出主要分布在2206变电所、中央泵房、-5泵房、-195泵房、风井底泵房、主轨道绞车房和南翼绞车房内的机电设备,如油式变压器、水泵电机和启动柜、绞车等,正在按照公司和矿计划逐步更换。为了确保现阶段矿井安全生产,文中特制定了专项防范措施。具体措施包括成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长,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单位每天对设备外观及其性能进行检查,并保持记录。机运科防爆组每周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
2、缘电阻每月测试一次。带油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峒室内,禁止设置集油坑,任何渗油或漏油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当瓦斯浓度接近0.5%时,需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并按指令停电。此外,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装设有自动瓦斯检测仪,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并根据瓦斯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井下存在非防爆设备的矿井。该文件为矿井管理人员、机电设备操作员、维修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确保非防爆设备的安全运行。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该文件有助于预防因设备故障或瓦斯超标引发的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营。同时,它也为其他煤矿企业提供了一个参考模板,帮助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