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移动碘钨灯触电伤亡事故5 月 25 日 22 时 15 分,京南工地 4 号闸墩工作面进行混凝土施工准备。民工袁某等四人在上游门槽紧固排架拉模筋,因照明不足,袁某站在模板上擅自解开捆扎在小方木上作临时简易照明的碘钨灯。袁右手抓住混凝土紧向钢筋(接地) ,左手移动碘钨灯,因碘钨灯外壳带电,形成单向回路电击死亡。 直接原因1、直接原因:非电工擅自移动碘钨灯出厂不合格,固定灯管螺丝过长,触有灯罩致使碘钨灯外壳带电;进场使用检查不够,未能及时发现隐患。2、间接原因:(1)对民工的安全用电的教育不够,管理不严,没有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2)碘钨灯出厂不合格,而未检查出来。3、主要原因: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碘钨灯;非电工违章移动碘钨灯。预防措施1、对民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检修,电源线路的架设,照明灯安装等均应由电工操作。3、对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4、购置电器设备应严格验收制度,使用前应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