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讲解了*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措施。该预案旨在有效防止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生产,维护社会稳定。预案详细阐述了指导思想,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和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市区内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区域性停气事故的情况。预案还详细描述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设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救援保障小组和事故调查小组,分别负责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划分,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办、相关区政府及街道、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自承担相应的任务和责任。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区内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和运输企业,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公司、燃气运输公司、燃气设备制造和维修企业,以及市城管办、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预案还适用于各区政府及街道(社区),以确保在发生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