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造成电弧烧伤时间:2000 年 6 月 30 日 4:20 分事件经过:发电部电气运行四班单元主值李明宏、值班员庄栋启在进行 0.4KV 闸门盘定期切换试验时,发现 LS16 电源盘内路电源接触器振动,检查发现接触器上口辅助接点引线有烧焦痕迹,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李明宏用验电笔触动接触器上口辅助接点引线,造成 0.4KV 接触器上口短路,将李明宏面部及右手灼伤,庄栋启面部轻度灼伤。暴露出的问题:运行人员李明宏违反监护人职责,违反安规中“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的规定, 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暴露出其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差, 同时也暴露出发电部的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 违章现象还时有发生。防范措施:1、组织电气运行人员到事故现场开现场教育会。2、组织电气运行人员召开防止人身事故安全教育,学习以往其他电厂有关电气人身伤亡事故通报,学习我厂有关规章制度。3、当 0.4KV 动力盘和闸门盘出现异常时,如电源接触器振动大、接触器冒烟、过负荷将电源线烧焦等,不得进行切换操作或用刀闸切断故障,必须用开关将其停电。4、随着雨季的到来,现场的配电室内湿度增大,一定认真执行防止 6KV小车绝缘低造成烧伤的反事故措施,认真对小车开关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停送电时小车位置一定要正,不可用力过猛,不可强行推拉小车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