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触及 C 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事故经过:2004 年 4 月 13 日, x 县电力局组织 10KV 敖背线前窝支线 5 号杆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 xx 安排王 xx、 乔 xx 拉开敖背线 33 号杆前窝支线 T 接处跌落保险熔断器。但王 xx、乔 xx 却来到敖背线 31 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了太和寺支线跌落保险熔断器。后王 xx、乔 xx 来到前窝支线 5 号杆,杨 xx 在线路未经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 xx 登杆,王 xx 负责地面工作。当乔 xx 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 C 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登杆
2、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2、停电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双重编号、位置,导致停错线路。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3.2.2 的规定,组织消缺工作不使用工作票、操作票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停电,未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安排人员登杆作业。三、暴露处问题: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保意识,违反安规1.5 之规定,在现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下没有拒绝登杆作业。四、防范措施:1、认真落实现场勘查制度。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并制定预控防范措施。2、按照规定使用和办理工作票手续。3、工作前认真核对工作内容、设备双重编号和位置。4、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