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一矿“2002.4.27”触电事故2002 年 4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大明一矿综采队东三西一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双链拉断,在处理过程中刮板输送机发生顶电现象。此时,跟班电工蒋便将 800 电站低压头停电输出侧停电,开盖排查故障隐患。后经检查发现,开关内保险丝管烧断,当即进行了更换,换完送电后故障仍未排除,蒋判断保险丝管接触不良,继而违章作业,外接 5A 保险丝,之后,在未关开关盖的情况下,人为解锁送电,后因项间距离过近,导致弧光放电,将蒋面部烧伤。事故原因:1、电工蒋严重违章作业,在未关开关盖的情况下人为解锁送电,外接保险丝处理故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对蒋违章行为不加制止,管理松懈,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3、单位对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不够,导致职工安全意识差,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详细查明故障原因,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现象。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处理故障时跟班干部必须在场指挥,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