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一矿“2002.4.27”触电事故讲解了发生在2002年4月27日16时30分的一起严重触电事故,该事故发生在大明一矿综采队东三西一工作面。当时,刮板输送机双链拉断,在处理过程中发生了顶电现象。跟班电工蒋在排查故障隐患时发现开关内保险丝管烧断并进行了更换,但故障仍未排除。随后,蒋违章作业外接5A保险丝,并在未关开关盖的情况下人为解锁送电,导致弧光放电,造成其面部烧伤。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电工蒋的严重违章作业,包括在未关开关盖的情况下人为解锁送电以及外接保险丝处理故障。间接原因包括现场跟班干部和班组长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管理松懈;单位对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不够,导致职工安全意识差。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防范措施提出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跟班干部在场指挥;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大明一矿“2002.4.27”触电事故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电气设备操作的行业,特别是那些需要频繁处理电气故障的工作环境。该文档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电工及一线操作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安全警示,还特别强调了对现场管理和安全培训的重视。对于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来说,本案例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事故教训,有助于他们从中吸取经验,避免在实际工作中重蹈覆辙。此外,该文档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检查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