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施工,触碰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一、事故简要经过:2004 年 2 月 28 日,x 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 JP 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 10KV 分支线熔断器。当天上午,单电源供电的 35KV 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白 xx 认为 10kv 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 10KV 分支线熔断器。农电工阚 xx 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1、违章指挥、
2、无票作业。工作负责人白 xx 违反安规 7.1.1、7.1.3 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 10KV 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 7.1.2 的规定,在未验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三、暴露出的问题: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2、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3、现场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有做好危险点预控。四、防范措施:1、进行现场勘查。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必须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