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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7.15”触电安全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88406 上传时间:2022-02-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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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7.15”触电安全事故2009 年 7 月 15 日下午 5 时 35 分左右, 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在浙江格罗斯机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安全监管局、舟山经济开发区、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2009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3 时左右,安装队队长贾某带领李某、王某等四个工人到浙江格罗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内安装滑线吊线架、Z 型架,并在地面上进行 Z 型钢连接点焊接

2、作业。17 时 40 分左右,贾某搬好架子,到位于车间的中后方喝水,突然一声叫声,回头发现工人王某已倒在滑索道的支架边。王某尖叫一声倒地后,浙江格罗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施某回头看到王某口中吐着白泡,身体动了一下,这时工友李某跑过去,甩掉王某右手中的电焊枪,马上给他做心脏按压,当时王某还有些细微的意识,张大嘴做着深呼吸,但叫他名字他并没有反应。与此同时,施副总立即打电话给 114 查医院急诊室的电话号码,并叫医院准备好急救措施,17 时50 分,贾某等人将王某抬上车送往医院,18 时 20 分左右,经医院确认王某已经死亡。二、事故性质和原因:经过认真调查取证,调查组认为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于 7 月 15日发生的触电事故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工王某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在未取得电焊资格操作证、 未穿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电焊作业,导致触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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