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煤厂瓦斯爆炸讲解了1985年3月17日发生在湖北省鄂西自治州巴东县绿葱坡区枣子乡友谊煤厂的一起严重瓦斯爆炸事故。该厂为乡办企业,建于1974年,有三个井,分别是桥沟六号主井、副井和七号井。事故发生时,六号主井与副井之间联络巷垮塌,导致通风系统混乱,形成了循环风流,造成瓦斯大量积聚。1985年3月16日至17日,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测,且局扇因停电停风两次,进一步加剧了瓦斯积聚。最终,在17日17时40分,一名工人在井下吸烟引燃了瓦斯,引发了严重的瓦斯爆炸,导致井下16人遇难,抢救过程中另有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事故原因分析指出,通风管理混乱、瓦斯检测制度不严以及矿领导忽视安全生产是主要问题。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包括给予相关领导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厂长及承包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当班安全员则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了调整领导班子、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造通风系统并加强全员培训等措施。友谊煤厂瓦斯爆炸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小型乡镇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严格遵守瓦斯检测规定,加强对新招工人的培训,杜绝违章操作行为。文件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对于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