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永州市某学校门楼工程模板倒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2 年 10 月 13 日,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某中心小学主门楼工程, 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时,现浇梁板整体坍塌,造成 5 人死亡,1 人重伤,2 人轻伤。二、事故发生经过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某中心小学主门楼工程为框架结构, 建筑高度 8.5m,门楼净高为 6m,跨度为 8.7m,建筑面积 79.8m2。该工程设计人为清水桥镇中心小学校长(无设计资格证书),施工承包人为当地的村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均无企业资质、无营业执照),承包后,又将工程转包给当地的其他村民(无资质证书,无营业执照),施工期间该村民又雇佣村民 17 人浇筑混凝土。该工程
2、于 2002 年 10 月 8 日开始进行搭设模板,10 月 13 日进行混凝土浇筑,下午 4 点左右现浇梁板整体坍塌,造成 5 人死亡,1 人重伤,2 人轻伤。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从事故现场检查中发现模板支架问题严重,模板支架搭设不合要求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立杆截面小,间距大。木杆梢径最大 60mm,最小仅为 30mm,与木脚手架规定木杆梢经不小于 70mm 相差过大,且立杆间距普遍大于规定,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地基土未夯实。立杆底部多采用红砖做基垫,垫高 300400mm,造成地基沉降不均,立杆支撑不稳。立杆接头不符合要求。立杆接头在同一平面,且采用平接接口,用板条铁钉拉接,不能
3、保证力的传递效果。无水平支撑及剪刀撑。此门楼建筑净高 6m,模板支架立柱却不设置水平支撑及剪刀撑,因此整体失稳是必然的。2管理方面业主私自发包工程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该工程项目业主为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及清水桥镇中心小学,未按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办理报建逃避监管,并非法承包给无从业资格人员承建,且宁远县教育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管理失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无从业资格人员非法设计非法承包。该工程项目设计人无设计资格,从设计图纸审查看到多处违反规范规定,且抽测现场钢筋及混凝土均达不到质量标准。施工队伍从管理人员到各种作业人员均无证上岗,作业人员不懂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不懂相关规范标准,施工无资质、现场无管理、操作无要求,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