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乐平矿务局桥头丘煤矿“7.12”瓦斯爆炸事故救护战例1997 年 7 月 12 日 20 时 45 分,乐平矿务局桥头丘煤矿南翼 11 采区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40 人,伤 6 人,直接经济损失达 142万元。 乐平矿务局救护大队全体指战员接到命令后, 在指挥部正确指挥下,发场不怕疲劳、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精神,共出动 18 个队次,历时 110个小时,于 16 日 10 时,整个事故抢救结束,参加队员无一伤亡,受到上级领导表彰。一、矿井概况桥头丘煤矿位于乐平市以南 18km,开采二迭纪乐平煤系,井田走向4.0km,宽度约 1.0km,井田面积为 4.0kmsup2/sup。该
2、矿于 1970年 10 月简易投产, 原设计能力 30 万 t/a。 1981 年经核定为 15 万 t/a。 1996年实际生产原煤 8.7 万 t。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口地面标高+46m,二水平为 -370m。因受桥头丘向斜影响,分南北两翼,北翼已开采结束,11 采区为南翼井田中央首采区。采区走向长 690m,倾斜长 150m,开采 Csup2/supsub13/sub煤层,倾角 57 度。平均煤厚 1.6m,可采贮量 15.1 万 t。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 68msup3/sup/t,为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 44,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自然发火期为 610 个月。该矿井地质构造极为复
3、杂,勘探程度低。地质资料匮乏,边找煤、边生产。江西省煤炭厅以中煤赣生字199312 号文批准为集团承包放开经营矿井。该采区因断层构造,分东西两个块段,西边准备,东边生产。采煤方法为斜切爆破开采,巷道布置如图所示。该采区通风系统因采掘失调,-230 总回风石门仍在施工中。故本采面采用-370 -230 的一对上山作为总进风和总回风。整个工作面总进风量为264msup3/sup/min, 东部块段 (即11132) 有两台11kW和5.5kW风机分别送采区和掘进头(即 11132 面 7 号和 8 号斜毛硐) 。西部块段(即11131)也有两台 11kW 和 2kW 风机送 11131 面号主溜煤
4、斜坡和 10 号、11 号斜坡,在距第一部溜子头 18m 处安装 1 台瓦斯断电仪探头。两个采面均有专职瓦检员值班。二、事故经过7 月 12 日早班(即零点班) ,该矿通风科长和采一区区长反映 11132面 7 号毛硐瓦斯超限,并要救护队排放瓦斯。7 月 12 日中班(即 8 点班) ,值班矿长即布置排瓦斯,于 10 时, 排完瓦斯。7 月 12 日晚班(即 4 点班) ,矿值班领导布置 11132 工作面 1 个头和 11131 面 3 个头作业,包括辅助工种共计 46 人作业。矿值班领导于 7 月 12 日 18 时检查了 11132 工作面 7号和 8 号斜毛硐,瓦斯均低于 0.2%。在
5、向调度室汇报后,18 时 20 分即离开工作面升井。约 20 时 45 分,矿调度室接到井下-370 风门看守工汇报:“听到一声响,把风门都吹开了”。矿调度室值班员立即向正在开会的值班领导汇报了情况,并通知矿救护队下井。20 时 50 分,参加会议的全体矿领导赶到井口,各科室、部门领导亦同时到井口待命。21 时 55 分,局调度接到电话后,局主要领导和总工程师于 23 时先后赶到井口并指挥抢救。三、事故抢救经过桥头丘煤矿救护队于 21 时左右接到命令后,立即下井侦察,并于人行斜坡上山口抢救遇险人员两名。后因呼吸器失修,不能进入灾区继续侦察。局救护大队于 21 时 35 分接到局调度室出动命令。
6、23 时 40 分,大队长、副大队长参加指挥部和总指挥一起研究抢救方案,并由副大队长负责在 -370 设置救护基地,担任现场指挥。一小队于 0 时 20 分沿轨道上山进风侧进入 11132 灾区侦察,在轨道上山口发现遇险人员两名。进入-230 运输巷,检查气体情况:CHsub4/sub为 0.7%, CO 无。 在绞车房发现遇难者两名。 后沿运输巷 (溜子道)向西侦察,至第三部溜子处,发现遇难者 4 人。此处巷道已垮冒严重,无法通过。便退回沿溜煤斜坡向上进行侦察,在人行斜坡附近,发现遇难者6 人。又继续沿主斜坡向上,在风门处发现遇难者 1 人。风门已被破坏。进入 8 号掘进头,又发现伤员 2 人。当即派人把伤员送至地面抢救。在侦察 7 号斜坡时,发现工作面已装好药联好线,但未放炮。8 号斜坡也同样如此。检查气体情况:主斜坡 CHsub4/sub为 13%,CO 为 0.002%;8 号斜毛硐 CHsub4/sub为 7%,CO 为 0.05%;沿 11132 面回风斜坡侦察,未发现其它情况。随后,返回沿溜煤斜坡向上侦察,接近主斜坡口时,垮落严重,无法通过。即返回-230 溜子道待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