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台河矿务局桃山煤矿瓦斯爆炸讲解了1990年4月15日发生在桃山煤矿的一起严重瓦斯爆炸事故及其详细经过。该矿原设计生产能力为75万吨,经改造后提升至105万吨。事故发生时,矿井采用集中入风分区排风系统,总入风量为每分钟13100立方米,总排风量为每分钟1435立方米,属高沼气矿井,煤尘爆炸指数较高。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两趟入井高压电缆相继短路停电,导致工作面停风停电,瓦斯积聚,架线电机车启动产生电火花,最终引发瓦斯爆炸。间接原因包括机电、运输和生产管理混乱,缺乏统一指挥以及设计审查不严格等。此次事故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者进行了处理,给予矿务
2、局局长、副局长、安全监局长、桃山矿矿长、总工程师及机电副总工程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其中机电副总工程师被撤销职务并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技术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机电设备和通风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供电可靠性和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措施。七台河矿务局桃山煤矿瓦斯爆炸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那些涉及高沼气矿井的企业。它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关于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重要参考。文件强调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机电设备维护、通风系统优化和人员培训方面。对于从事煤矿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来说,本案例分析有助于理解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制定更有效的预防措施。此外,这份报告也适用于负责煤矿设计和审查的专业机构,提醒他们在工程布置时充分考虑通风合理性和其他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