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锡集团新建矿业公司中毒窒息事故讲解了2007年6月28日10:20左右,云锡集团新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1613坑15川天井上方平巷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较大事故。该事故当场导致2人死亡,因现场人员盲目施救又造成3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9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元。文中介绍了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云锡集团新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年并入云南锡业集团公司的独立法人单位,证件齐全有效。从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个旧市森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云锡新建公司矿区采矿许可范围内的部分区域的采矿工作,并签订了劳务安全生产责任状。然而,森源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专
2、职安全管理人员也无安全任职资格证书。1613坑位于云锡新建公司采矿范围内,主要以自然通风为主,辅助局扇局部通风。事故发生前一日18点左右,在15川进行了爆破作业。次日早8点,马宗银等人到达15川准备再次进行爆破作业,按照惯例用高压风向作业面吹风约1个半小时后进入斜井,导致中毒事件。随后当班安全管理员张有金带领六人进坑救援,但因缺乏防护措施相继中毒,造成更多伤亡。最终在专业救援队伍赶到后,通过监测一氧化碳浓度、通风稀释等措施成功将遗体抬出坑口。云锡集团新建矿业公司中毒窒息事故适用于矿山企业,尤其是涉及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该文档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次深刻的安全警示,强调了在爆破作业后的通风管理、有毒气体检测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重要性。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的企业而言,更应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此外,该文档还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其提供案例分析素材,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