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钻探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钻探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前要认真分析地质钻探资料,遇到厚的砂性土层、流沙层、淤泥层要首先定出加固措施,然后再进行具体操作。对施工中常遇到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解决办法。2.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以及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器,并经常检查电线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脚工作。4.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
2、业。5.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钻塔安装与拆卸应在机长统指挥下进行,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6.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7.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8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9.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10.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 1 月时不得继续使用。11.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
3、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12.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质台板厚度不得小于 60 毫米。13.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14.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15.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16.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17.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18.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19.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20.雷雨、暴雨、雾等天气禁止钻探设备的安装、拆卸、搬迁等施工作业。必须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规范要求的最小安全距离。21.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