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20 分,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 500T/D 选矿厂工程(以下简称“新选矿厂”)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 3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44 万元。事故发生后,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雄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彭建忠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安化县委书记杨光鑫,县委副书记、县长熊哲文,原县委常委
2、、副县长陶志高,县人武部政委熊杰带领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319 号)的有关规定,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杨光辉任组长,安化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安化县安监局等单位派员参加, 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同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
3、”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检测鉴定、收集相关书证、物证及影像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建设单位: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2009 年 7 月,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上市子公司)兼并重组安化县渣滓溪锑矿,成立子公司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庆彬,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锑矿开采、锑冶炼、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矿产
4、品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该公司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2010 年 10 月,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为加强对改扩建工程的质量把关和监督管理, 成立了改扩建办公室, 改扩建办公室主任为黄国雄,分管副总经理为欧阳景权。2、施工单位: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31 日,原属常德市武陵区国有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建新,总经理胡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土方工程、水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5、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2013 年 3 月 15 日,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新选矿厂项目后成立了项目部, 公司委派徐前远担任项目负责人, 刘建群担任建造师,龚新举担任技术负责人,钟声担任安全员,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刘建群、龚新举、钟声撤离项目部。2015 年 3 月 3 日,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新选矿厂附属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任命,徐前远担任项目负责人,徐胜中担任现场负责人,曾松炼担任塔吊负责人,徐前远、徐胜中和曾松炼无项
6、目施工管理执业资格。3、监理单位:株洲九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志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监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2013 年 3 月 6 日, 株洲九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实施对新选矿厂项目的监理成立了监理部,委派周灿群担任总监,漆光明担任土建监理工程师,杨光友担任水电监理工程师。(二)工程项目相关情况1、工程项目简况2010 年,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为降低生产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针对采矿、选矿、冶炼生产现状进行技术改造。在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湘发改环资20131661 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湘国土预审字201080号 、 湘 国 土 预 审 字 2010 81 号 ) 和 采 矿 许 可 证 (C1000002009113110046463)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湘环评2013218 号、湘环评2013219 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预评价报告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