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5 年 2 月 14 日 15 时 01 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矿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214 人死亡,3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968.9 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极为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华建敏、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及有关部委主要领导组成国务院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和组织事故调查工作,并看望了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2 月 22 日,国务院又派出以监察部部长李
2、至伦为组长的事故责任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 月 15 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以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为组长,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张文岳、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国强为副组长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2 月 17 日成立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3、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并聘请 7 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一、事故单位概况阜矿集团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组建,注册地为阜新市,属省管国有企业,现有职工 44424 人,独立核算单位 48 个,其中生产矿井 8 对,核定年生产能力为 895 万吨,2004 年煤炭产量为 961 万吨。该公司的前身阜新矿务局始建于 1949 年 1 月 1 日。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南 10 公里,隶属于阜矿集团公司,原为五龙矿东风井,于 2000 年 5 月由辽宁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成立海州立井,2001 年 11 月原国家经贸委批
4、准海州煤矿技改立项,该项目于 2002 年转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改扩建项目,设计能力为 150 万吨/年。2003 年 11 月辽宁省煤炭工业局核定海州立井年生产能力为 90 万吨。 2003 年 4 月 28 日该井与孙家湾矿斜井合并,合并后矿井名称为阜矿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年设计能力为 150 万吨;合并后直至事故发生时,孙家湾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等职位并未精减,实行“一岗双职”。由于孙家湾煤矿煤炭资源枯竭,2004 年没有核定生产能力。2003 年 5 月 16 日辽宁省煤炭工业局对海州立井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设计能力为 150 万吨/年;2004 年 12 月 29 日国
5、土资源部对海州立井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生产规模为150 万吨/年,但截至事故发生时,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 2004 年孙家湾煤矿生产原煤 148.8 万吨, 其中海州立井生产 95.1 万吨,2005年海州立井安排原煤年生产计划145万吨, 1月份生产原煤15.5万吨。海州立井井田走向 1.8 公里,倾斜宽 1.14 公里,面积 2.05 平方公里,现工业储量 6656 万吨,可采储量 3222 万吨。可采煤层 4 组。井田内主体构造为背向斜构造,局部与褶曲相伴生。海州立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下山开拓方式,水平大巷为-357 米水平,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回采工艺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
6、和炮采放顶煤开采。现有 2 个生产采区,即 331 采区和 242 采区,全井共有 2 个采煤工作面和 3 个掘进工作面。海州立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总入风量为 4705 立方米/分钟,总回风量为 4957 立方米/分钟,孙家湾斜井担负海州立井部分风量。海州立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23.01 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137 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井下有移动抽放泵 3 台,瓦斯传感器 26 台,多功能断电仪 15 台,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及硐室进行监测监控,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型号为 KJ75。事故发生地点为 3316 准备工作面的架子道。该架子道是 3316 掘进工作面的回风道,平巷 15 米,斜巷 50 米,于 2004 年 9 月 23 日开始施工,2004年 11 月 4 日与 3316 风道贯通。事故地点为平巷段,设计断面为 10.2 平方米,采用锚杆、锚网锚索联合支护。事故当班为铁法包工队在此作业,有1 台 40T 型刮板输送机、1 台 JH8 型回柱绞车、3 台正在运行的开关和 1台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事故当班下井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242 采区入井人员 6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