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源市安平镇新岩煤矿“52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7 年 5 月 25 日,涟源市安平镇新岩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7.5 万元。一、事故概况企业名称:涟源市安平镇新岩煤矿。企业性质:集体企业。事故时间:2008 年 5 月 25 日 23 时 24 分。事故地点:2151 机巷掘进工作面。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矸 160t,瓦斯 13000m3)。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137.5 万元。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煤矿概况新岩煤矿位于涟源市安平镇岩下村, 距涟源市城区以北 17km。 矿井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 3 万 t/a。
2、2008 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单独保留的技改扩能矿井,拟扩生产能力为 6 万 t/a,但至事故发生时,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尚未通过审批。新岩煤矿为村办集体企业, 2007年4月起由吴安南和吴显军2人承包经营,承包期 10 年,每年向岩下村上缴承包费 160 万元。2 人承包以后组建了矿委会和股东大会,实行合伙经营。由吴雄华担任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吴安南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井下生产开拓、工作安排等工作;吴建生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井下生产安全工作和防突工作,兼任 2151 机巷掘进工作面值班长;黎华彬任技术负责人,主管技术工作;下设值班员 8 人,兼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煤矿在册职工 60 人。
3、新岩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暂扣;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吴治权,正在申请变更;矿长吴雄华取得矿长资格证,但没有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矿井基本情况矿井位于渣渡矿区东段路馆井田,开采石炭系测水组煤层。测水组下段共含煤六层,其中 5 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煤层倾角 270,煤层夹矸将煤层分为 5 上和 5 下两个分层, 5 下煤层是全区的主要可采煤层, 一般厚 1.2m,5 上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2007 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27.9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2.02m3/min,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