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讲解了矿井中预防和应对非煤层自燃引发火灾的具体措施与装备要求。文章详细列举了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包括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至少200立方米的水量,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井下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焊接工作,且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此外,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需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文章还特别强调了对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等关键位置实行严格的明火管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文中明确指出,如果需要在井下进行焊接作业,则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操作地点符合防火要求。同时,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火灾,文章提出了具体的技术防范措施,如电力电缆进入井下处应设置熔断器和防雷装置,以及确保进入井下的各种架空管路在井口附近接地等。矿井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从事井工开采的企业。该文档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帮助管理人员了解并实施有效的防火措施。无论是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的人员,还是参与井下作业的技术工人,都能从中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在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中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大大降低矿井火灾的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