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触电、防火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现场防触电、防火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程名称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交底范围及部位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1、在高压电点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2、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25m 的多骨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统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施工现场假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假设的高压线路应距建筑物水平距离 10 米以外,垂直距离离地面 7 米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需要安全保护装置。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 2.5 米,凡工程工期超过 3 个月者,电器设备及线路,均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设置。4、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5、使用高温灯具,如碘钨灯、高压水银灯,200W 以上的白炽灯等,要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得小于 100cm,距离易爆物在 3 米以上。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小于 30cm,室外照明应装防雨罩。6、现场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台机应单独设置,不得共用,以保证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