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工程施工期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特对项目部作如下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责任书,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职责分明,目标明确,管理网络上墙公布。2、按江苏省 2011 版标准化资料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3、项目部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
2、009)87 号文要求编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按方案具体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核、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执行专家组论证程序。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告知。4、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与每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岗前培训记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5、有针对性的对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必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交底双方均须签字认可。6、项目部应建立并健全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制度,项目负责人组织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安全员每日检查一次,并形成记录;收集整理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发文;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验收记录应及时闭合。7
3、、项目部八大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书应符合苏建安监(2013)4 号文件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十四类证件,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查验,确保证件真实有效。8、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到场应收集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文件,做好登记验收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撑、中、小型机具等应做好登记验收及日常记录。9、LBS 手机定位考勤系统应保证手机在项目部区域开机畅通,机卡不得分离,手机不可欠费,在每天 9:00-17:00 之间上报两次生产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LBS 定位情况汇总表”。二、临设搭设管理二、临设搭设管理 1、新建工程搭设临时设施前,必须预先通知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与项
4、目部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合格、市标化、省标化)要求搭设相应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标准围栏作业(所属行政区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相关规定实施),设置标准,大门必须按公司要求设置。2、根据苏建管质(2005)54 号文件及苏建质(2006)35 号文件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禁止搭设水泥板活动房,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彩钢板活动房,活动板房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活动板房材料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022011)的有关规定,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包括保温材料),活动房搭设要求单层长度不得超过 30m(8 间),双层长度不得超过 22 m(6 间)
5、,每间住宿不得超过 8 人,宿舍内文明整洁,居住人员名单上墙。3、现场按标准设置“十牌一图”,位置设置合理,工地大门设置企业标志,办公区域内挂设项目部八大员岗位职责,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挂设各类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消防重点区域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4、现场主要道路要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大门口设置冲洗台、沉淀池、排水沟、冲洗设备。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全部硬化,分类建仓,堆放有序,有材料标识牌。6、食堂搭设标准,操作间及烧煮间不得设置在双层宿舍楼底层,要设纱门纱窗并采用无烟灶具,设置生菜间、熟食间,熟食间要设纱门纱窗、吊顶、空调、紫外线灯及灭蝇灯。7、厕所位置应远离食堂,设化粪池,严禁采用
6、直排式,采用水冲设备,便槽内及墙面、地面应铺设地砖,设专人管理。三、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三、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理电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按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50KW 以上或5 台机械以上必须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须经相关责任人审批。1、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设总配电间,室内地坪硬化,总电箱应距地面20cm 居中放置,后部设电缆槽,前后左右应留有空间,标准为正面不小于 1.5 米、后部不小于 0.8 米,左右不小于 1 米,电箱顶部距屋顶不小于 0.5 米。便于电工操作,配电间应配置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及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挂设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箱内应配制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漏电保护器及警示牌。3、所有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