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间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讲解了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以及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沈阳市环保管理条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夜间施工措施。文件指出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并规定项目部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无法避免的夜间施工手续。班组如果预计当天22:30不能停止作业,班组长需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报备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人数、照明安排等。文中强调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沈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允许安排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对于工期不紧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而工期较紧或不能中途停止的工序需要对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适当
2、缩短夜间作业时间并提供休息和夜餐。此外,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采用镝灯和碘钨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并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不得将强光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文件还详细介绍了为降低夜间施工噪声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人为噪声、使用低噪音机械以及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夜间施工技术安全交底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可能涉及夜间作业的项目经理、班组长、现场管理人员及普通工人。该文档旨在指导相关人员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夜间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具体而言,它为项目经理提供了如何规划和申报夜间施工的指南;为班组长提供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操作流程;为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了监督和管理依据;为普通工人则明确了自身权利与义务,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通过这份交底,所有参与者都能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且环保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