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旧巷或采空区前 20m,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2、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3、掘进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4、掘进验收员不按标准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现问题不下通知单。5、巷道维修人员作业违反由外向内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6、巷道维修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 5m 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7、掘进挑顶不合格,巷道施工地点不设支护或支护不牢。8、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派警戒
2、员。9、拆除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监护人员和专人指挥。10、带班组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11、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电。12、掘进工作面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擅自更换支护形式。1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继续施工。14、锚网施工不执行掘一支一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15、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16、砌暄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保护层,不使用石楔或用软岩石楔,不填暄堵门。17、喷浆砌暄、混凝土砌暄没有底槽。18、岩巷干打眼。19、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0、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21、掘进巷道维修施工地点无找顶工具或不执行“敲帮问顶”。22、处理重点隐患,领导、班组长不在现场指挥。23、掘进作业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 6m以上冒顶或冒顶造成人身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