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机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消防机在启动、运行和停车过程中的详细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开机前,需要对消防机控制系统供电,并检查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同时开启舷外排烟排出阀及冷却海水排出阀。接下来,要检查滑油和冷却淡水量,如果不足则需补充。在各部检查确认无误后,合闸起车,使柴油机以1200转/分的转速运转10分钟,待各部正常后再逐渐增加至2200转/分,并打开消防塔的有关阀门,同时关闭舷外排出阀及放残阀或考克。操作规程还强调了炮塔不得在航行中升起及喷射,以防管臂变形及影响船舶稳性。每周应进行一次消防泵及原动机起动运转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排除。泡沫灭火装置使用完毕后,需要关闭混合器的海水进口调节阀和泡沫舱的主阀。消防结束后,降塔并打开舷外排出阀,关闭消防炮的有关阀门。停车时,应先将转速降至1200RPM,待水温降至40度左右再停车,并关闭舷外排出阀及冷却水海水排出阀,打开炮塔及管路中的放水阀放掉存水。消防机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船舶行业的消防操作人员,特别是负责消防设备维护和操作的技术人员。该规程为操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消防机在启动、运行和停车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助于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