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讲解了煤矿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将招工改为招生,优先录用技工学校或中专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煤矿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年龄在18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一般从业人员应接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并合格后才能
2、上岗。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此外,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为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制定实习大纲和计划,由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实习,实习满4个月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职的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或长期离岗返岗的人员以及从事特定工种如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该规定对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他们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规要求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从而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