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如何有效的实现煤矿安全管理浅谈如何有效的实现煤矿安全管理我国至今有 23586 个中小煤矿,其中 3 万吨以下占 42.5,9 万吨以上的只占7.5。2002 年底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27.6,矿均产量 1 万余吨(受停产整顿影响,不能完全反映矿井生产能力现状),点多、面广、底子薄,从业人员素质低、资源勘探程度低、交通极不方便是我国中小煤矿的基本现状,市场需求量大、就业人员多,山区农民脱贫解困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是我国中小煤矿存在的客观条件。近几年,国家关闭整顿小煤矿,其煤炭生产秩序有所改善,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中小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我们必须正视中小煤矿安全生产仍十分脆
2、弱,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 中小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1、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家庭贫困、文化素质低的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上提高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大等因素的影响,故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素质难以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艰辛的任务。2、 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规模小,装备条件差。中小煤矿所利用的资源大都是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程度低储量小的块段,一般为边探边建,难以形成规模开采、实现正规生产,投入产出比例小,技术装备难以跟上,往往存在先天不足。3、 矿井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技术
3、管理工作几乎无人能做。近十年来,基本上没有采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地方,日常的作业规程都少有人会编制,技术装备、安全仪器的使用和维护都存在困难,其效能发挥大打折扣。4、 管理体制不顺,职责权利不明确。现在煤炭管理部门职权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机构被削弱,缺乏权威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5、地质条件复杂,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地质勘探程度低,相当部分资源是没勘探的,故中小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千变万化,突出情况时有发生。煤矿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量十分繁重,加上煤炭管理工作随机构改革而不断弱化,企业尚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故潜在的隐患十分严重。6、 抗排风险能力差。中小煤矿规模小,底子薄,又没
4、有规范的资金积累制度,抗排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如遇大的灾害就会出现矿毁人亡,老板逃跑,政府办丧的现象。二、 新形势下大冶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探索1、 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为了防止机构改革以后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被弱化,市政府即时出台了大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意见,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制订加强煤矿长效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为煤炭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2、 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特种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培训,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外,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不少于 3 天的培训,(如煤矿没有能力培训则由市煤炭部
5、门派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培训),并经市煤炭管理部门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煤矿职工人井资格证,凭证下井。3、 配备技术矿长,加强技术管理。各煤矿必须聘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规定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系列专业毕业文凭或在国有大矿担任生产、安全、技术等方面职务的中层以上负责人,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发给其煤矿技术指导资格证、凭证聘用。4、 制订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提高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指导作用。规定采掘工作面作业成绩规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靠性,并严格按编制人审核人矿长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队(区)长班(组)长工人的实施程序,严把质量关和贯彻执行关。
6、5、 严格规定“不安全、不生产”的具体范畴及对应措施,确保“不安全、不生产”落到实处。规定在法律、制度、“三违”行为、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具体行为和现象不能生产及应采取对应措施,使“不安全、不生产”具体化。6、 实施包保责任制,加强指导和督查。在乡镇实行一个副科级干部带一名工作人员,包一个煤矿,每周下 12 次井,解决和处理一两个问题的“五个一”包保责任制,市煤炭管理部门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一个科室负责人带几名工作人员负责一个区域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对区域内的煤矿下井检查的间隔周期不能超过 10 天。7、 严格矿长的任命程序及矿长资格证的管理。严格执行先进行资格审查后任命的程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者立即令其改正,否则责令矿井停产整顿。对矿长实行月检查、年考核,对考核达不到标准分数的矿长实行扣证半年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吊销其矿长资格证。8、 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煤矿生产许可证是煤炭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手段,严格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对照煤矿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年检审查注册工作,不符合条件者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