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拆除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拆除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或层次施工内容交底日期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 6 米,面积不得大于 1000m2。否则应进行机械拆除。3、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原则进行拆除,拆除时操作人员应在脚手架上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4、拆除时严禁使用掏掘或推到的方法。5、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放材料。6、拆除楼梯等构件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进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
2、所承重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在进行拆除。拆除顺序应分为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7、拆除过程中如使用小型机械辅助拆除,应严格按相应机械操作规程操作。8、使用电缆、电线严禁私拉乱扯,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9、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连接应牢固。10、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应及时清除拆下的碎块。11、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站立平稳,握牢风镐;用打锤、钎子拆除时,打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严禁乱动。1212、其他未尽事项应严格遵守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负责人执行情况安全员年月日注:本表一式 3 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