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车运行机构安全技术大车运行机构安全技术( (一一) )大车运行机构的传动形式及组成大车运行机构的传动形式及组成大车运行机构的传动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分别驱动形式(下图 a),另一类为集中驱动形式(下图 b)。分别驱动形式与集中驱动形式相比,其自重较轻,通用性好,便于安装和维修,运行性能不受吊重时桥架变形的影响,故目前在桥式起重机上获得广泛采用。集中驱动形式只用于小起重量和小跨度的桥式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构成如下图所示,是由电动机、齿轮联轴器及传动轴、减速器、车轮组、制动器等构成。由电动机经减速器传动所带动的车轮组称为主动车轮组,无电动机带动只起支承作用的独立车轮组称为从动车轮组。当电动机
2、通电后,常闭制动器打开,通过制动轮联轴器、传动轴、齿轮联轴器将转矩传人减速器内,经齿轮传动减速后传递给低速轴齿轮联轴器并带动车轮组中的车轮转动,在大车轮与轨道顶面间产生的附着力作用下,使大车主动轮沿大车轨道顶面滚动,带动整台起重机运行。( (二二) )大车运行机构的安全技术大车运行机构的安全技术1.制动器大车运行机构必须安装制动器且应调整得当,以便在起重机断电后使其在允许制动行程范围内安全停车,其允许制动行程(又称制动距离)S 制均可按下面经验公式确定:式中 v 大车大车额定运行速度,m/min。限制大车的最小制动行程,即制动器不能调得太紧,制动力矩不得过大,以防停车时产生过大的制动惯性而影响大车的运行性能、吊物的大幅游摆及对传动机构的冲击影响。限制大车的最大制动行程,即制动器不能调得太松,制动力矩不得过小而使起重机滑行距离太长,以确保起重机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安全停车,防止发生碰撞事故,起到保护起重机桥架和建筑物免遭冲击的作用。制动器每 23 天应检查并调整一次,分别驱动的运行机构,两端制动器应调整协调一致,以防止制动时发生起重机扭斜和啃道现象,使运行时两端制动器完全打开而无附加摩擦阻力,确保起重机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