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593 出罐侧电锤打眼安全措施出罐侧电锤打眼安全措施新副井井筒新敷设的 80 对通讯电缆和 60 对光缆需要在下井口出罐侧和-593 中央泵房管子道打眼吊挂。为保证电锤打眼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一、时间:2010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17 日二、作业地点:-593 下井口出罐侧及-593 中央泵房管子道三、作业方式:电锤打眼四、安全措施:1、作业前先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木屑、棉纱、油脂、煤尘等)。2、作业前先准备好两个灭火器和太平小桶放在现场并找好水源。3、电锤搭火、拆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选择合适的电源,电源线距工作地点保持最短距离。4、作业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作业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将便携挂在距工作点 5 米的位置。6、电锤打眼时,应保护好沿线的电线、电缆。7、停送电安排专职电工负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断电。8、电锤打眼时应站稳扶好,不可用力过猛。9、距井筒距离不得小于 5 米内严禁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带好保险带,作业完毕后,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十分钟,安全可靠方能离开现场。10、本措施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