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技术指导书汽车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技术指导书1、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吊,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证机身水平。2、 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局势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 50 厚的橡皮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3、 工作上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4、 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迴转范围 50 内无障碍物。5、 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6、 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证实施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