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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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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调查报告 2013 年 5 月 13 日 13 时 50 分左右,在位于漕泾上海化学工业区的拜 耳上海一体化基地内,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在钢板吊运作业 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 上海市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的若干规定 (沪 府发200912 号)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市 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上海化学工业区分局,并邀请市检察院 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2、综合分析等,查 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工业二三公司) ,法 定代表人:董玉川,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持有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包工程范围为化 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核工业二三公 司江苏分公司”)隶属于核工业二三公司

3、,持有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负责人:王晓辉。 2. 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公司”) ,法定代 表人:Michael Koenig,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聚碳酸酯、双酚 A、碳 酸二苯酯及聚碳酸酯与其他聚合物的掺混料,MDI、IDI、PEI、PET 组 合料、改性 MDI 及相关的中间产品,涂料及粘合剂及其副产品,销 售自产产品,生产氟并销售自产的富余氧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2 年 7 月 26 日,拜耳公司与核工业二三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 约定拜耳公司将上海化学工业区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的部分一般维 护项目及PCT

4、维护项目交由核工业二三公司实施, 协议有效期为 2012 年 8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 该合同交由核工业二三公司江苏分 公司执行。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3年5月13日12时30分左右, 核工业二三公司管道工程师、 “D500 仓库备用设备移位”项目主管冷远祥安排公司员工汪志兴、袁以昌、 周恩均以及一台汽车起重机、一辆平板卡车实施钢板移位作业,计划 将四块钢板从 D500 仓库移至 A600 区域,并指定汪志兴为起重指挥 司索,袁以昌、周恩均进行辅助作业。 13 时许,作业人员将四块钢板分别吊至平板卡车。13 时 30 分左右, 钢板运至 A600 区

5、域。汽车起重机就位后,作业人员拉设警戒绳,并 在冷远祥旁站监护下开始作业。汪志兴、袁以昌、周恩均三人将两个 钢板夹钳夹于单块钢板长边两侧近对角线位置, 并将钢板吊至地面指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定位置。吊运第二块钢板时,冷远祥离开现场至其他区域巡查,其余 人员继续作业。 13 时 50 分, 开始吊运第三块钢板。 钢板夹钳夹好后, 汪志兴指挥起吊,钢板吊离平板卡车,并在空中调整位置,汪志兴、 袁以昌分别站在钢板东北侧及西南侧用手接触钢板进行辅助。13 时 52 分,钢板突然脱离钢板夹钳滑落,袁以昌胸部以下部位被压在钢 板下。 事发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用汽车起重机移开钢板将袁以昌救

6、出,同 时联系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救护车辆赶到后, 将袁以昌送往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救治。5 月 13 日 19 时 35 分, 袁以昌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死者袁以昌,男,52 岁,安徽六安人,核工业二三公司员工。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86.2 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未遵守钢板夹钳产品说明中“对中、小型钢板或构件均采用 三点或四点吊法”的规定,用两个钢板夹钳进行钢板起吊,且夹持位 置不当,导致钢板起吊后倾斜,并最终从夹钳中滑脱;在起吊过程中 作业人员未与被吊钢板保持安全距离,被滑脱的钢板压住。 (二)间接原因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1. 作业人员违反核工业二三公司 起重作业 (含工器具) 管理制度 , 未在被吊物上设置溜绳,而用手接触钢板的方式调整钢板位置。 2. 现场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能发现、制止起吊作业 过程中存在的违章违规现象;违反施工方案及公司相关规定,在实施 起重作业时离开作业现场。 3.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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