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交底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交底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 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 米。4.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6.高度超过 24 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7.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