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材防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卷材防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1.一般安全要求一般安全要求(1)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患者,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2)高处作业时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系好安全带。(5)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佩戴手套的防脚套。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3)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4)操作时应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
2、向;如遇大风,沥青烟雾飞扬,应停止工作,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6)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7)存放卷材和胶粘剂的仓库或现场要严禁烟火,如需用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砂袋。(8)开工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向参加操作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详细、认真地将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有关设备(包括防火设备),以及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交底清楚。(9)雨、霜、雪天,必须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刮大风时应停止作业。2.2.熬油施工安全要求熬油施工安全要求(1)熬制沥青锅灶的地点
3、,应设置在下风向;距离建筑物应超过 10m;距离易燃品堆放场所应超过 25m;距离电线垂直下方的两侧应在 10m 以外,在地下 5m 范围内不得有电缆。(2)熬制沥青锅灶上方必须有防护棚,并要符合防火要求,须配备足够和妥善的防火器材(灭火筒、砂子、湿水麻袋、铁锅盖或备有一定数量的滑石粉等)。(3)溶化铁桶沥青,先将桶盖和气孔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孔。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4)沥青加热温度及涂抹温度可参照下表。(5)熬油下料,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 2/3,并严防溢出锅外。熬油时应有人看守,必须在灭火后才准离开。下雨前及下班后应将铁盖把油锅盖好,每天完工后,应将炉火
4、熄灭。(6)熬油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注意测量沥青温度的变化,沥青脱完水后,应用慢火升温。当锅内油冒白烟转变为冒浓的红黄烟时,应立即停火,这是着火的前兆。(7)熬油过程中,在投放沥青时要特别小心,应将沥青小块沿锅边缓慢放入,严禁大块投放,锅内不得有积水。锅上周围的工具也要注意放好,防止跌入锅内,溅起油液。(8)熬制沥青的锅边要距离火口应不小于 70cm,临时堆放沥青、燃料地点必须距离锅边不小于 5m,锅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 2m。锅与烟囱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80cm。炉灶附近,严禁放置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9)配置冷底子油的位置,要离开沥青炉火以及一切火源火种 50m 以上。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 1/2,温度不得超过 80,并应在避风处配制。如环境不许可时,也不得位于火源火种的上风向,必须在其下风向进行。(10)配制冷底子油时,要严格掌握沥青温度,并禁止用铁棒搅拌。如发现冒出大量蓝烟时,应立即停止加入稀释剂。(11)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或铁板将油锅盖严,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炉火。如沥青溢出地面着火,应用砂、湿麻袋或灭火器熄灭火苗;严禁浇水灭火。(12)配制、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