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讲解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流程。该规定旨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确保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的定义和范围,并详细列出了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技能要求。此外,规定还强调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该规定还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中的职责,包括指导、监督、考核、发证等工作,并提出了教考分离的原则。规定还涉及跨地区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具体安排,以及对培训机构的要求和培训内容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化工、电力、机械制造等行业。规定不仅适用于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也适用于这些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此外,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指定机构也是适用对象,这些部门需要依据规定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符合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