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水作业安全交底防水作业安全交底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3、施工队(班组)长交底时,接底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笔。安全技术交底表表 AQ-C11-1编号工程名称总包单位作业单位交底部位 地下室外墙防水工种防水工地下室外墙 PET 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服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三不伤害”。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4、外墙超过 2 米高处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作业时系好安全带。5、严禁在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现场随处大小便。
2、6、着装要整齐,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并扎紧袖口,严禁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严禁光膀子。7、作业时带好手套,涂刷处理剂和胶黏剂时,必须带好口罩和防护眼镜。8、现场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工具、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改和挪用。9、严禁从槽边向下投掷物料。10、防水卷材存放,应有防火措施,严禁在卷材存放区、防水作业现场和已经做好的防水层动用电气焊。11、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人员发生恶心、呕吐、头晕等过敏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12、人员上下坑槽,应走上下坡道,严禁爬边坡上下。13、每天作业时,必须边施工边清理现场,将废料及时清理出场。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2012 年 月 日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