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索具安全技术交底吊索具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层次)交底提要吊索具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 637 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且不得小于 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 70%计算。3.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5.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 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
2、原尺寸增大 15%、扭转变形超过 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应报废心轴。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2)钢丝绳直径减少 7%10%。(3)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 10%。(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 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5)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 现象。(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交底人接受人(安全员)签字项目负责人执行情况安全员:年月日注: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