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源市古塘乡王家煤矿“1030”水害事故一、事故概况1、事故单位:涟源市古塘乡王家煤矿2、事故发生时间:2007 年 10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3、事故发生地点:一水平南翼一上山一平巷 2 煤掘进工作面4、事故类别:水害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2 人(具体见附件 2)6、直接经济损失:53.04 万元(具体见附件 3)二、事故单位概况(一)矿井基本情况王家煤矿位于涟源市古塘乡麦塘村境内,行政隶属涟源市古塘乡管辖,距涟源市城区(直线距离)22km。矿井始建于 1986 年,核定生产能力 3.0万 t/a,实际生产能力 3.0 万 t/a,属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90 人。矿井开采晏家铺
2、矿区向斜东翼中部上二叠统龙潭组煤层, 共含煤 3 层,其中 2 煤和 3 煤属可采煤层。2 煤层:厚 0.30.6m,一般厚 0.43m,煤层倾角 1020,一般 18,煤质为低灰、高硫、高热值焦煤;顶板为砂质泥岩,黑灰色、薄层状,水平层理,含丰富的植物化石(大羽羊齿等),夹菱铁矿结核及透镜体,上距 1 煤层位 6m 左右,层位稳定,结构简单,底板为细砂岩,下距 3 煤层 7m 左右。3 煤层:一般厚 0.35m,煤质为焦煤,顶、底板岩性均为细砂岩,煤层层位稳定,下距茅口组 5m 左右。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 7.8m3t, 属低瓦斯矿井,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煤层不易自燃
3、; 矿井水文地质复杂, 最大涌水量 66.7m3h、正常涌水量 46.7m3h。矿井开采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主井口标高+552m, 风井口标高+554m。1999 年 6 月采完第一水平(+480m)标高以上煤层,1996 年 6 月至 2001年 3 月由于矿内部矛盾停产,2001 年 4 月继续组织生产,开采第二水平(+380m) 以上煤层。 因 2007 年 6 月 9 日山洪暴发, 矿井二水平 (+380m)于 6 月 10 日被淹,一直至事故前没有排干。于是再到一水平(+480m)布置采掘工作面,采用巷道式采煤,放炮或手镐落煤。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风井安装了 2 台型号为 F
4、BCZ9.0/15 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 配套电机功率15kw,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各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送风。矿井正常情况下采用二班作业,即:早班:8:0014:00 点;中班:14:0018:00 点。晚班一般没有安排作业。(二)事故地点概况事故发生在一水平南翼一上山一平巷 2 煤掘进工作面。该区域上部为采空区,上山距井底车场约 100m, 上山首先沿 3 煤布置了 140m,用石门进入 2 煤,沿 2 煤掘上山约 40m,全长约 180m。上山采用梯形木支架,上净宽 1.2m,下净宽 1.4m,净高 1.21.4m,茅草背顶帮,棚距 0.3m。一上山 2 煤巷道向北布置了三个煤巷
5、掘进工作面, 从下至上分别命名为一、 二、三平巷,至事故班止,一平巷已掘进 18 米,二平巷掘进 30 米,三平巷掘进 27 米,三个平巷都是以掘代采,沿倾斜方向回采 6 米。一上山在二、三平巷采用了电煤钻探水, 在倾斜6米长的工作面成扇形布置了3 个钻孔,探 12 米,回采 5 米。但在一平巷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矿方认为:二、三平巷已超前一平巷 10 多米,且没有探到水,因此认为一平巷不可能有水。(3)安全监管情况王家煤矿是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决定拟与长胜煤矿实行资源整合的被整合矿井,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闭,并在湖南日报进行了公告,吊销了该矿的相关证照。涟源市人民
6、政府涟政发2007 23 号和涟政办明电200752 号文明确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已吊证矿井和被整合矿井的监管,严禁生产出煤,并要求乡镇政府明确一名党政领导挂帅,派1-2 名干部驻矿监管”。古塘乡人民政府根据涟源市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明确王家煤矿监管的乡领导是副乡长李科升,驻矿干部吴志明和康靖喜。但李科升副乡长于 2007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参加涟源市委党校科干班脱产学习,于是委托企业办主任吴志光代替李科升为王家煤矿的驻矿监管领导,一直至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成员为止(11 月 8 日) 。9 月 24 日,乡政府召开了煤矿整顿关闭会议,传达了涟源市人民政府的整顿关闭会议精神(乡长谢玉敏,书记李付明都是 10 月 6 日才上任,此前书记、乡长都是旷新华) ;10 月 16 日吴志光锁了王家煤矿的主井绞车,10月 21 日发现王家煤矿把锁打开了,并在违法组织生产,于是把矿长叫到乡政府谈话,要求立即关闭到位,矿长强调补偿资金没有到位,不同意停止生产;10 月 20 日与派出所一起收缴了王家煤矿剩余的炸药,并督促煤矿写好了承诺书;10 月 26 日再次到王家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