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2001.4.20”片帮事故2001 年 4 月 20 日白班,8 时 50 分左右接班后做施工准备,副班长王安排白、陈、王在工作面打炮眼,因通风队停压风、停水接管,只打几个上部眼。约 11 时 30 分左右,通风队送风送水,打眼前王安排王再次找帮顶浮石和工作面迎头浮石,找掉完毕后开始继续打炮眼。当打眼进行到 12 时左右,王安排陈用锹挖工作面底部的浮货(因当时巷道只有 2.4-2.5m 左右),准备清至 100-200mm 深后打底炮眼,并又叮嘱陈找掉。陈使用撬棍找了找后开始用锹清货,12 时 20 分左右,陈即将清完货时,工作面迎头片下一块 900500150mm 的岩石块,砸在陈的后胯部,造成骨盆骨折。事故原因:1、施工巷道为全岩巷道,在使用凿岩机打炮眼过程中,由于凿岩机具有一定的冲击振动力,导致工作面迎头的岩石离层裂缝。2、副班长王作为打眼过程中的监护人,在打眼工序未结束前离开现场去取炮泥,没有做到有效监护。3、王找掉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两次找掉均没有将隐患排除。4、伤者陈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自己清货前对工作面迎头找掉不认真、彻底,没有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防范措施:1、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2、施工中必须设专职顶板(安全)负责人,并真正起到安全监护作用。3、加强安全管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