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99879 上传时间:2022-02-1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02.11.27”中毒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2002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5 分左右,大庆石化分公司某厂仪表车间员工打电话给仪表班班长说:P102(氨蒸发器压力控制)有问题,班长就让仪表工去处理, 顺便把 AT104 (氨中和塔上的 pH 计) 放空阀内漏也处理一下。仪表工走到门口碰到该车间仪表班组技术员, 两人一起到操作室处理 P102控制系统相关仪表。到现场后看没有什么问题,只是 PID 参数不十分匹配,就开始调整参数。大约 9 时 50 分,仪表工带着阀门到分析间(他本人的专区,氨中和塔三层平台仪表室内)处理 AT104 放空阀。9 时 55 分该车间当班班长从操作

2、室出来巡检, 走到氨中和塔二层平台发现有液体往下漏,到三层平台检查,发现仪表室门没有锁,门关得很严,从东边的门缝有液体渗出。当打开门,把门帘掀开后,发现里边全是烟雾,蹲下看到仪表工在里边躺着,急忙跑回操作室报信。又同其他人将仪表工送到了急救站抢救。约 10 时 10 分送到大庆市第五医院进行抢救。因救治无效,仪表工于 2002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 30 分死亡。二、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事故的基本情况已经查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在生产过

3、程中发生的急性中毒伤害责任亡人事故。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认为事故发生原因有:1直接原因:仪表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按要求开作业票作业;没有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在现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处理放空阀;在处理放空阀时,没有按程序将上下游的阀门关严就进行作业,严重违章操作,致使氰化物泄漏,造成死亡,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现场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也有处理放空阀的操作规程、事故预案及演练记录,但是仪表工在进行具体操作时没有很好地落实。而且仪表车间在布置工作、交待任务时,没有针对作业现场的特殊环境,提出相应的防护警告,既没有提醒佩

4、戴防护器具,也没有安排人员监护,致使一错再错,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2)HSE 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个别单位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3)事故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环境不良。仪表分析间长为 4.5 米,宽为 2.5 米,设在三层平台,由于冬季防冻保温的需要,进行了密封,使泄漏的有毒物质(3%5%氰化物)不能及时排出。(4)安全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死角,个别员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在工作中没有做到“三不伤害”。3管理原因:事故发生后,该厂立即组织召开了 “11.27”事故现场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11 月 29 日又召开了全公司的事故分析讨论会,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讨论,冷

5、静地分析这起事故,清醒地看到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1)部分基层干部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布置不到位,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暴露出我们个别车间职能人员、班组长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没有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致使在布置、协调日常工作时忽视了事前安全防范提醒、警示这一重要环节,草率安排,致使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的员工在走近危险边缘的时候没有拦阻屏障。此次员工中毒事故,集中反映出个别干部安全意识淡薄,个别车间 HSE 管理存在死角。(2)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管理层虽然天天强调安全生产,但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覆盖了全厂每个角落,安全教育是否逐级传递渗透到每个员工的心中,检查、

6、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安全教育出现盲区。部分车间领导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没有对看似简单却蕴含危险的操作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识别,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监护不到位。(3)部分单位制度执行不严不细,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危害。2002 年以来,按照板块公司安排,大庆石化分公司积极推行 HSE 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在形成体系文件过程中修订和健全了安全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出现脱节、空档现象。“11.27”员工中毒事故也存在这个问题。三、责任者处理经 200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11.27”中毒伤害生产责任事故有关责任者做出如下处理:1仪表工在没有工作票、没有监护人、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2仪表车间硝氨仪表维护班班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安排工作不具体,对岗位危害认识不足,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由人事部门进行处理。3仪表车间副主任主管安全、设备工作,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负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中毒窒息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