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至县迈捷矿业有限公司锑金矿“38”较大窒息事故调查处理2009 年 3 月 8 日 15 时 10 分左右, 东至县迈捷矿业有限公司锑金矿井下发生窒息事故,因施救不当,事故共造成 5 名工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黄海嵩副省长对事故抢险、善后处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黄海嵩副省长率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程传如, 省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煤炭办主任张海阁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省安监局副局长朱峰,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李世杰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池州
2、市委书记童怀伟、市长方西屏要求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抢救。池州市委副书记张曙光、池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夏林以及东至县委、县政府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依据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2009 年 3 月 9 日,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峰任组长,池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夏林、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李世杰任副组长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峰任组长,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李世杰、池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董富香任副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省经委、省监察
3、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以及池州市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省、市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调查取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一、企业基本情况东至县迈捷矿业有限公司锑金矿原名东至县花山锑金矿, 1986 年由东至县查桥乡投资建设,1988 年简易投产。后由乡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承包给个人开采,中间历经几任矿主。2006 年初由湖南人黎昌云、黎志军、杨向荣等人投资。2006 年 5 月由黎昌云担任法人代表
4、,负责该矿全面工作。该矿为地下矿山,采用平硐-斜井开拓,中央对角式通风,年设计生产能力 1 万吨。现有二号井,主要用于提升、行人、进风,西风井和一号井为回风井,各安装 11KW 轴流式抽风机一台。现保有储量为 3.6 万吨,锑金属量为 2436 吨。全矿现有职工 45 人,相关证照齐全。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情况该矿从 200年 11 月 16 日开始停产,工人大多数放假回家。 月日,该矿开始进行维修+15 米巷道。8 日上午,黎昌云安排朱根保带领沈德林、沈纲明、沈忠胜、沈得星、沈有发等名工人下井维修。12:30 时左右,人开始吃中饭,休息了一会继续工作。3:30 左右,沈有发看见沈忠胜进入一盲巷
5、内解大便,长时间未出,朱根保、沈德林、沈纲明、沈得星等人陆续进入,也未出来。沈有发立即上井对在地面推车的朱得有(死者朱根保的弟弟)说,他们 5 人不见了,两人一起下井来到维修地点寻找,发现有人倒在该盲巷内,头上的矿灯还亮着。朱得有准备进入盲巷施救,刚走了几步,感觉胸闷,没敢再向前走。朱得有便去打电话报告地面。黎昌云在 14:40 分左右得到报告,便立即通知黎志军带人下去救人。矿山技术员程庆云当时正在附近,第一个下井来到出事地点,随即黎志军等人也赶到现场, 程庆云立即安排人员开启局扇向盲巷内通风,随后救援人员进入盲巷,将遇险人员救至+83 米平硐绞车硐室。15:10 分左右, 黎昌云与井下黎志军
6、电话联系,得知遇险人员可能不行了, 便随即向县安监局报告和 119 台报警。朱根保等人因缺氧窒息时间较长,经抢救无效,全部死亡。遇难者人员:朱根保,男,55 岁,342829195409130812,东至县木塔乡人,爆破工;沈德林,男,46 岁,342829196309090811,东至县木塔乡人,巷修工;沈纲明,男,40 岁,34282919690801081X,东至县木塔乡人,巷修工;沈忠胜,男,38 岁,342829197108040812,东至县木塔乡人,巷修工;沈得星,男,40 岁,342921196904090810,东至县木塔乡人,爆破工。三、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企业擅自修改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由安徽省冶金设计院 2007 年 11月编制的通风系统改造方案设计说明书,违规组织工人进入长期停工,且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均无设计施工作业图的东翼15 米巷道维修, 井下巷修工沈忠胜擅自进入悬挂有“禁止入内”的+15 米中段一盲巷内解大便,因该盲巷长时间未进行通风,巷道内空气稀薄,导致沈忠胜严重缺氧窒息死亡。沈德林等 4 人陆续进行寻找,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