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顶板事故案例一、事故基本情况2005 年 7 月 9 日 20 时 10 分,采煤一队在 2112 对拉工作面作业,B 面机尾发生切顶 22m,无人员伤亡。二、事故经过2005 年 7 月 9 日 4 点班,采煤一队班前会由队长赵某主持。当班出勤 28人,共分 9 个茬。18 点左右工人到达工作面,班长马某将工作面情况检查完后,在 A 面安排 7 个茬,B 面安排 2 个茬干机尾 18 块板。接班后 A 面各茬工人对本茬单体进行二次柱液,由安检员及本队验收员检查达到要求后工作面开始放炮。 安检员刘某检查B面单体初撑力4个分别为0MPa、 0MPa、6MPa、8MPa,但未给现场任何人
2、说,便去 A 面监督放炮。B 面工人维护完工作面后开始放炮,放完两炮后,大约 19 时 30 分,班长马某进入放炮地点检查,发现工作面顶板有响声,便立即向机头方向撤出。等了约 20分钟后,马某感觉到工作面有一股风,估计工作面来压,顶板垮落,随即进入工作面,当走到 50 多米处时,发现顶板冒落,工作面从机尾已冒实。马某又到回风查看放警戒人员,发现工人全部都在回顺。事故发生后,经矿和井口有关业务保安部门现场勘查,事故造成从机尾向前切顶压垮工作面,切顶长度 22m。三、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工作面单体初撑力不够,支护强度未达到作业规程要求。2、工作面老塘悬顶面积大(225m) ,强制放顶措施执行不到位
3、。间接原因1、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不到位,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规定未及时处理;工作面单体初撑力不够,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把关不严。2、有关业务保安部门及管理人员对 11#煤层的顶板危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四、事故教训由于工作面工程质量不合格,强制放顶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导致工作面切顶 22m。五、防范措施采煤队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以及局、矿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对 11#煤顶板管理的认识,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作业,彻底改变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要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把工作面强制放顶工作落到实处,强放眼深度必须达到 3m,并且必须坚持每天打
4、眼。工作面悬顶超过 2m 时后排支柱必须打戗棚,悬顶距离超过 5m 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采取强制放顶措施,只有达到强放要求后方可生产。提高工作面支护强度,确保单体初撑力达到要求,同时坚持支柱二次注液。生产组、生产部要定期抽查,区队必须经常检查泵站压力及支柱初撑力, 尤其对初次支撑的单体严格抽查, 确保工作面支护强度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安全监督力度,安检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井口下发的采煤工作面单体初撑力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发现初撑力不合格,缺梁少柱(鞋)或支护用品使用不规范时必须立即责令停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搞好现场预测预报,认真做好顶板周期来压前的支护及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类似事
5、故的再次发生。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严抓细管,认真搞好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区队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及时更换工作面失效及使用时间超过要求的单体,确保工作面使用的单体达到所需的支撑效果。六、事故点评施工区队队干部不按规程施工,心存侥幸,在明知工作面老搪悬顶面积大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强行放顶,导致工作面 B 面施工人员在单体失效的情况进行放炮作业, 致使老塘悬顶面积再次变大, 发生切顶。安检员在发现工作面 B 面单体支撑力不够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单体注夜或更换, 而工作面 B 面在放炮后, 老塘悬顶面积变大,顶板承载面积变少,单体初撑力不够区域顶板未能得到单体有效支护,导致工作面发生切顶。并且工作面 B 面施工人员急于完成当班任务,在安检员未到的情况下进行放炮作业,违反了“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在不知道工作面单体初撑力不够情况下进行放炮作业,老塘悬顶面积变大导致工作面顶板承载面积变少,发生了切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