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亳州市 “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讲解了2015年8月4日在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与养生大道交口东北角附近发生的市政污水管道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中毒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事故项目属于亳州市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具体为市医院南院污水管网维修,施工内容包括污水管网疏通清淤和更换局部堵塞的污水管网设施及道路修复。建设单位为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为亳州建工有限公司,具体由该公司内设的市政管养项目部实施,作业队为李海水劳务队,无监理单位。亳州建工有限公司市政管养项目部将项目口头转包给李海水作业队,未签订施工合同,未编制施工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
2、底和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未发放安全防护设备。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未配备气体检测仪、安全带、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设备,且在未进行井下通风和检测的情况下违规下井作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了紧急救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内有毒有害气体超标,作业人员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间接原因包括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未履行安全职责,亳州建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管理混乱,以及作业队缺乏资质和专业培训。亳州市 “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适用于市政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劳务队伍及相关监管部门。特别是从事市政污水管网维修、疏通等高风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本文档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等,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原因,改进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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