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大塘煤矿“31”顶板事故描述了2009年3月1日在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大塘煤矿发生的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事故调查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牵头,联合冷水滩区多个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在一水平(+60m水平)暗斜井+42m处。大塘煤矿为私营企业,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6年与曾家皂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后,生产能力提高至4万吨/年,目前仍处于施工阶段。煤矿现有职工50人,矿长钱光忠。矿井主采煤层为3煤,煤层顶、底板极易破碎,属低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燃发火风险,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采用木支护和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大塘煤矿“31”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特别是私营煤矿和正在进行资源整合的煤矿。该报告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建议,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报告也可作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材料,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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